根据保亭县人民医院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21人(非事业编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岗位招聘要求以附件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日期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考生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6月2日17:00。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材料提交,均视为放弃报名;
(3)网上报名邮箱:rsk83603096@163.com;(报名需按照岗位加姓名注明。报考护士岗位则需注明2023护士+姓名,例如:2023护士+张三)。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并本人签名提交《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第12号)》扫描件,详见附件2;
2.《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蓝底、素颜、无修图);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有效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执业资质材料(如医师证、护士证等);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由人事科对考试进行资格审查,党委办进行监督,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
六、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岗位需求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
(2)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要求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达到1:3比例的,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在保亭县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对笔试成绩提出质疑的,经核实且情况属实的,取消笔试成绩、面试资格。
(二)面试内容
(1)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体检、聘用人选;
(2)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3)考试综合成绩的计分方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四舍五入”法,考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在保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自然日。
七、体检
拟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自然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2个自然日。因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项保险、公积金。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纪律要求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3603096黄老师
监督电话:0898-83661573隋老师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05月23日
附件:
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12号)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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