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5年招聘人事代理制、派遣制人员方案
职位数量:10
招聘人数:若干
截止日期:2024-12-03
工作地点:天津
职位名称:医师岗-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职位类型: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医生
工作地点:天津天津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时间:2024-12-03
其他要求:
学历要求:本科
岗位职责:
1. 负责病人的日常诊疗工作,包括接诊、检查、诊断、治疗及跟踪随访,确保医疗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2. 对患有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危重病的病人进行全面的临床诊疗,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应急措施。
3. 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病情和治疗方案,提供全面的医疗咨询和健康教育,提升患者的健康管理意识。
4. 在多学科团队中合作,参与病人的综合诊疗计划和探讨,确保医疗处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5. 参加定期的医学培训和继续教育,保持专业知识的时效性和专业技能的精进,提升综合诊疗能力。
6. 撰写和整理病历,确保病历记录准确、完整,符合医院和医学规范的要求。
7. 积极参与科研工作,结合临床实际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推动临床医学的发展和进步。
8. 遵守医院的工作制度和医疗规范,注重医德医风建设,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人性化服务。
9. 在急诊和住院期间,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危急情况,迅速做出专业的判断和处理。
10. 充分利用医院的先进设备及资源,提高诊疗水平,促进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11. 参与医院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积极投身学科建设,努力提高整体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
12. 完成上级领导和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确保医疗及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医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是否属于可报考专业范围;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并且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与报考专业方向应一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位名称:医师岗(硕士)-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职位类型: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医生
工作地点:天津天津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时间:2024-12-03
其他要求: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岗位职责:
1. 执行临床诊疗工作:根据患者的病情按照临床诊疗指南进行诊断、治疗及后续随访,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 参与病例讨论:定期参与科室内部的病例讨论,与同事们分享诊疗经验,解决疑难病例,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3. 进行医学研究:参与所在科室或医院指定的研究项目,撰写科研论文,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4. 指导和培养医学实习生及住院医师:在日常诊疗工作中,对实习生和住院医师进行指导和培训,传授临床经验和诊疗技巧。
5. 完成值班任务:按照医院的安排,参与值班轮转,为病人提供24小时紧急医疗服务。
6. 提供健康咨询:通过门诊或住院病区,为患者及家属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保健及康复指导。
7. 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守医疗道德规范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患者隐私和权益。
8.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参与各种专业继续教育课程和医学会议,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9. 参与公共卫生服务:根据需要参与社区健康教育及公共卫生服务活动,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
10. 安全管理:参与医院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发现并上报任何可能影响医疗安全的隐患,确保诊疗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医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是否属于可报考专业范围;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并且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与报考专业方向应一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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