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7 16:50
关键词: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工伤认定超过时效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明确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及期限,用人单位申请的时间是30日,劳动者申请的时间是1年。
用人单位超过30日未申请的,不免除其承担工伤待遇的责任,因为该条第二款规定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但这里需要讨论和解决的是如果劳动者超过1年未提出工伤申请的,受伤劳动者的权益如何维护的问题,因为根据规定,如果超过1年才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那受伤劳动者是否还能获得工伤待遇呢?如果不能又是否能通过工伤程序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得赔偿呢?
受伤劳动者寻求救济的途径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协商解决
笔者办理的工伤待遇案件有的就是通过协商得以解决的,但协商解决要基于双方自愿且双方分歧不能太大,而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态度,因为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协商或者利用超过1年未进行工伤认定对劳动者进行打压,刻意压低赔偿额度,则丧失了协商解决的基础。
二、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结果有两种,一是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出具调解书;二是在用人单位否认时直接驳回劳动者的申请,因为劳动者仲裁时无法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仲裁委员会难以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三、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
由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到人民法院起诉的,受伤劳动者的诉请主要包括工伤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两种。对于以工伤待遇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在劳动者无法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及鉴定报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不会轻易做出支持劳动者诉请的判决。
为解决这一问题,个别省份由司法部门出台了指导性的司法文件,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日印发的《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对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看完上面的内容,大家就明白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还有工伤认定超过时效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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